(2016年7月26日组委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鲁机教协〔2016〕5号
评审要求:客观、公正、合理。
1.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有实物或模型和展板,没有实物或模型的不能评奖;
(2)作品简介内容应完整,符合撰写提纲要求,否则不能参与一、二等奖评审;
(3)每个参赛作品需有标准规格的X型展架(幅面尺寸1800×800),否则不能参与奖项的评审;
(4)每个参赛作品须有师生签名的“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诚信承诺书”。
2. 视频要求
(1)视频录像控制在3分钟之内,建议采用mpg、rmvb格式;
(2)录像要编辑规范、清晰,有名称、解说词等;
(3)视频录像应能够展示作品整体结构;
(4)视频录像应能够全面介绍作品功能。
3. 评审方式与要求
全省决赛整个评审过程分为初评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进行。初评后公布各学校参加全省决赛会议的作品名单。
决赛会议评审分为实物问辩评审和会场答辩评审两个环节进行。
(1)实物问辩评审环节:评审专家到展览现场对所在组作品进行现场问辩评审,评审专家在现场观看作品实物演示、听取参赛队员讲解,并对参赛队员进行问辩。每个参赛队问辩时间5分钟。实物问辩环节每位评委评分为百分制,得分在本组前60%的作品进入会场答辩的复评环节。
(2)会场答辩评审环节:实物问辩入选作品依次进行使用PPT答辩。每个参赛队最多选派3名学生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主要是学生针对作品进行PPT展示讲解。然后评委提问。各队答辩时间为5分钟。(PPT讲解时间3分钟以内,评委提问时间约为2分钟)。
(3)参加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参赛学生,不允许指导教师代为答辩、提示和补充,否则不能评奖。
(4)发现与往届作品雷同或抄袭嫌疑的作品,当场能够定性者,由评审组长签字后报监审组;不能定性者,由评审组长报监审组复审。确定为与往届参赛作品类似或抄袭者,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5)作品若原理上有错误时,判为0分,不参与评奖。
(6)同一件作品,同级比赛只能报一次竞赛,不能重复申报。
4. 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根据作品的下列内容和评审表规定的分值与权重打分。
(1)课题选择的正确性、意义,设计(研究)方案和结构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分析计算的合理性,(实验)结论的正确性;
(2)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展板制作、技术资料撰写;是否有正式发表的论文、作品实物(模型)和专利证书等情况;
(3)陈述与答辩情况等;
(4)一个参赛单位的参赛作品原则上获得一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参赛作品数的50%。
5. 决赛阶段项目评审、成绩评定与公布
(1)由评委根据参赛项目的项目介绍、展览展板和演示、答辩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等方面的情况分别打出分数并提出建议奖项,交评委会主席汇总;
(2)在监审组成员的监督下,由评委会主席组织成绩统计,并根据各奖项比例确定相应奖项;
(3)成绩统计办法为所有成绩的平均值;
(4)各小组成绩最好的项目参加有关奖学金的评审,并由评委会主席与监审组成员评出有关奖学金;
(5)评委会主席向组委会主任委员会议通报评审情况与结果,组委会主任委员会议审核通过后,在竞赛闭幕式上通报评审结果;
(6)秘书处整理竞赛工作总结及评审结果报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颁发证书,并在竞赛网站正式公布成绩。
6. 奖项分配比例
为了保证参赛获奖作品的水平,维护、提升“竞赛”的权威和影响力,更大程度的鼓励参赛者的创新力,根据教育厅和有关部门的建议,竞赛奖项的分配比例区间(在获奖作品中的比例控制):
一等奖:≤15~20%,数量严格控制;
二等奖:≤35~40%;
三等奖:其余。
企业主题组奖项比例参照上述比例评定相关奖项。